各相關單位:
按照《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財關稅〔2020〕2號)、《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工信部聯財〔2020〕118號)、《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工信部聯重裝〔2021〕198號)有換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免稅資格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及核電項目業主(以下簡稱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或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申報要求
申請享受政策的企業一般應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或產品的制造企業,承諾具備較強的設計研發和生產制造能力以及專業比較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并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不存在違法和嚴重失信行為;
(三)具有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
(四)申請享受政策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應符合《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21年版)》(見附件1)有關要求。
(五)申請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核電項目業主應為核電領域承擔重大技術裝備依托項目的業主。
三、新企業免稅資格申請程序
新申請享受政策的企業,請于8月31日前提交《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申請報告》(要求見附件2),紙質版材料一式4份,電子版光盤2份。
四、已享受政策企業免稅資格復核程序
對于已享受政策的企業和核電項目業主的免稅資格每3年集中進行一次復核。2022年已享受政策的企業請于8月31日前提交《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復核報告》(要求見附件3),紙質版材料一式4份,電子版光盤2份。
五、其他事項
(一)已享受政策企業,如《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21年版)》中相關裝備或產品技術規格、名稱有調整的,應重新申請免稅資格。
(二)已享受政策企業未按照規定提交復核報告的,視同放棄免稅資格,自下年度1月1日起停止享受政策。
(三)對于《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21年修訂)》中執行年限為“2022年”的產品,企業無需提交復核報告。
六、提交地點及聯系人
地址:朝陽區工體北路6號凱富大廈602辦公室。
聯系人:喬冰,55578396,137164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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