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帆表示,按照機構改革方案要求,下一步將繼續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聚焦科技成果轉化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等核心問題,繼續開展科技成果的賦權試點、評價試點、改革試點等改革工作;大力推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爭取高校專業化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從20家增長到100家;加大各類概念驗證、中試基地等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力度。
科技成果轉化“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近年來,科技部多措并舉,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全面進展。
周云帆介紹說,一是持續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政策法規體系日趨完善。2015年以來,我國形成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若干規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2020年,中央首次將技術要素作為五大生產要素之一進行部署。2022年,《科學技術進步法》的頒布和修訂為成果轉化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針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科技部組織實施了系列改革試點。比如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2020年首次明確高校院所等試點單位,可以將科技成果的所有權賦予科研人員,以產權激勵激發科研人員成果轉化動力。
試點開展以來,40家試點單位探索科技成果賦權和轉化新模式,據2022年統計,40家賦權試點單位賦權成果超過1600項,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服務的合同總額達281億元,同比增長25%,占全國3600余家高校院所合同總額的18%,對科研人員的現金股權獎勵達10.7億元,同比增長60.5%,大幅提升科研人員的獲得感和積極性。其中,上海交通大學在2020年-2022年這三年中,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三種方式的科技成果轉化合同額總額超30億元,是2017年-2019年合同總額的5倍。湖北工業大學啟動賦權試點后,2021年和2022年兩年的專利轉讓金額達5758萬元,是改革前10年(2010年-2019年)金額總和的4倍。
再比如,科技部等10部門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工作,以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五元價值為核心來明確“評什么”,通過政府、企業、金融投資機構、第三方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參與來回答“誰來評”的問題,探索分類評價體系解決“怎么評”,同時加強結果與決策的銜接,解決“怎么用”。在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試點方面,2022年,科技部等五部門聯合開展職務科技成果管理試點,選擇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在內的10所高校院所開展試點,探索職務科技成果及其作價投資形成的股權區別于其他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目前各試點單位已經制定了實施方案,正在抓緊推進。
二是推動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技術要素市場活力不斷提升。目前我國已在全國部署12個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12個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各類技術交易場所、技術轉移機構等開啟。同時重點推動了三方面工作:
第一是加快技術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中國技術交易所、上海技術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機構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加快形成全國統一、互聯互通的技術交易網絡。
第二是建設高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2020年,科技部、教育部啟動高校專業化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建設,首批20家高校已經取得良好進展,將于近期啟動第二批試點工作。例如北京理工大學探索建立“行政部門+公司化運營”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模式,以市場化機制為學校成果轉化提供全鏈條、一體化服務,北理工的成果轉化合同額在全國高校位列前五。
第三是大力推動創新創業,科技創業平臺載體呈規模化、系列化、體系化發展,各類創新創業載體超1.6萬家,啟動了未來產業科技園試點,支持高校聯合地方政府、科技型領軍企業探索“學科+產業”的創新模式。例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牽頭建設空天科技未來產業科技園,以前沿性、顛覆性的科技突破驅動未來產業發展,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創新型企業。
三是不斷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企業主導的產學研融合初步形成。比如突出企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主體地位,加強科技成果供給和需求的連接點建設,科技部建立常態化的路演機制,加強金融對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力度,成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并帶動20個省市設立地方成果轉化類基金,總規模超過1400億元。“目前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數量超過45萬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超過40萬家。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投入超過6300億元,企業平均研發強度已達9.5%,已經成為我國創新活動的生力軍。”
下一階段重點工作:聚焦核心問題擴大推廣范圍
周云帆表示,今年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要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加強推動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優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的四項職能。按照機構改革方案要求,下一步科技部將會同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工信部、國資委、中科院、工程院、工商聯等部門重點從以下四方面開展工作:
01繼續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聚焦科技成果轉化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等核心問題,繼續開展科技成果的賦權試點、評價試點、改革試點等改革工作,及時總結典型的經驗,在更大范圍推廣并適時上升為政策制度。
02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持續建設全國統一、互聯互通、競爭有序的技術交易市場,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對接平臺,強化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科技計劃成果信息服務平臺,加大各類概念驗證、中試基地等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力度。
03大力推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以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為一項重點,爭取高校專業化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從20家增長到100家,繼續深化賦權試點和改革,同時鼓勵各地開展改革探索,推動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得到大幅提升。
04推動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進一步發揮企業作為出題人、答題人和閱卷人的作用,支持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院所建設共性技術創新平臺,加大高質量成果供給,繼續提升企業的成果吸納和轉化能力,深化開展重大科技成果的應用示范和產業化推廣,不斷塑造產業升級新動能。